“不破不立”出自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意思是不先破除旧的,就不能建立起新的。在社会工作的帮教过程中,先破后立体现在很多地方。
错误的观念在服务对象中普遍存在,不破除,作为社工很难将服务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比如,“难得吸一次毒,不会成瘾,也不会对身体造成多大伤害”;“我是吸毒人员,这辈子都不会有翻身的机会了,没有人看得起我们”;“及时行乐,管不了明天也管不了其他人” ……这些错误观念如果不从他们头脑中破解并去除,你会发现,一切交流都像水泥地上泼水——渗透不下去,只停留在表面,不久也就蒸发干净了。要及时发现服务对象观念上的偏差,可以通过观察与交流,也可以在初次见面时设计一份调查问卷让其勾选,发现错误观念之后一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破解工作,为后续服务打开通道。
服务对象的一些行为上的偏差也许更难破除,但一旦改变并“立”起更好的行为作为代替,就会给服务对象本人以及家庭和社会工作者等很大的鼓舞,为个案服务的有效性提升空间。比如,有些服务对象就喜欢日夜颠倒,作息时间与大多数人不同步,这给融入正常社会的进程造成了很大的阻碍;还有的服务对象就喜欢泡夜店,充分的自由与暧昧的氛围可能滋生的不仅仅是愉悦也容易在思想上放松警惕而“湿鞋”……还有的像不爱讲卫生、穿着不修边幅、粗话脏话连篇等等,虽说都是服务对象本人选择的自由,但社会工作者也是可以用“人影响人”的艺术加以影响的(当然,在此之前,社工对服务对象的真诚与尊重是建立好的专业关系的基础,没有这个基调,服务对象也不可能愿意真正接收来自社工的信息)。比如可以引导服务对象展望改变这些行为以后的一些美好的可能性,也可以在服务对象有了一定改变意愿之后帮助其制定改变实施计划,并进行督促,同时在发现有星星点点的好的改变时立即给予表扬和肯定……这样就大大提升了服务对象改变陋习、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可能。
社会工作中的“破”不易,“立”更难。愿我们“破”的勇气和“立”的信心都还在。
宝山工作站 陈桂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