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Z某,人户分离,居住于郊区。目前被认定戒毒三年以上,交际条件较差。
在禁毒社工对其开展回访工作过程中,服务对象Z某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讲述了他在这几十年里遭遇:他曾经因为犯有扒窃、盗窃和吸注毒品等,累计有二十多年的牢狱生活。三十而立之时,由于从事多年服装生意有了一点钱,会经常去xx饭店,从而结识到了滥用药物人员开始吸食海洛因。
正是由于成为了“瘾君子”,所以他离了两次婚,进过三次强制隔离戒毒所。并在其父母病故后,把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也卖了。
服务对象Z某自己回忆道:“从把房屋卖了开始,到现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我只有在被抓进去后,才知道我是哪个区、哪个街道的人,其它时间我都是属于一个到处流浪的人。现在,我已年过半百了,也是一个被认定戒断三年以上的人了。我深感:在我一无所有、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在你们禁毒社工和社区民警的帮助下,让我报上了公共户口,享受到了低保,也享受到了廉租房补贴,使我的生活有了安定。今天,看似我在回顾自己的人生经历,其实我也在反思自己,如果我再去吸毒的话,就对不起禁毒社工和社区民警为我的辛勤付出。所以我在今后要做一个合法的公民,坚决远离毒品。我要对得起曾经帮助过我的人,感恩有你们!也要珍惜政府对我这样一个曾经的“瘾君子”的关心和关爱。”
总之,在本个案服务过程中,禁毒社工除了以陪伴者的角色陪伴服务对象坚持戒断,完成了三年社区康复管理期限之外,也以社会工作理念,协助服务对象缓解了困难和解决了问题,使服务对象获得利益的最大化,与社区民警和街道民政管理部门积极协调,让服务对象从袋袋户口报上社区公共户口,进而也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经济补贴等,使其目前的生活状况处于基本稳定状态。
杨浦工作站 杨国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