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查某,已经年过花甲,孤身一人,自2015年6月被责令社区戒毒以来从未报到,一直杳无音信。多年以来,历任社工通过公安网人口信息比对、吸毒人员管控网、社保网等多渠道信息核查,却一直查找未果。为了做好风险管控,社工始终没有放弃查找。
今年8月底通过一个快递地址顺藤摸瓜,终于发现该对象在虹口区有活动轨迹,可是电话那头,始终无人接听。9月8日下午,通过协调,社工与辖区民警孙晨立警官按照公安网上的信息,专程奔赴虹口,查找查某。
根据线索,社工与民警首先到达天宝路,却发现天宝路并无信息提供的门牌号,为此,社工随即联系到嘉兴街道网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想查找更多的线索,虽然有了工作人员热心帮忙,却还是一无所获。怎么办?通过民警的工作协调,我们决定到嘉兴路派出所再次核实相关情况,看能否得到更多的信息,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对服务对象进行身份证核查时发现一个新的地址为四平路xx号。社工与民警再次驱车前往该地址,发现此处为群租房,里面灯光昏暗,人员及其混杂,服务对象具体在哪个房间,查找也是比较困难的。通过不断打听,幸好查某在家,我们总算找到服务对象。
在面谈中,我们得知当初服务对象当初并不知道我们社工点的地址和报到程序,加之自己也是一个人居无定所,心里也不是很在意,反正想自己以后也不会再去碰毒品了,就没去特别注意了。民警对他进行诫勉谈话,希望他尽快去社工点报到,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在以后的日子里,要积极配合社工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工作。服务对象听后也表示自己会尽快安排好时间,配合社工的社会帮教的。